“呼”很后一辆车也开走了,只剩下在后面追赶的王贲,他大口穿着粗气,嘴里不停骂着,真是个死脑筋,在等一分钟会死?这下好了,要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住了,要不是那个破学校,说什么亲近大自然,才不会来这个地方呢。这时,同校的张魏兵和林红娜跑了过来,满脸失望的表情,显然看到了刚才一幕。林红娜还不死心,问道:“真的没办法了吗?我不想在这住呀!”“你以为我想?”张魏兵怒斥到。“现在已经这样了,只能先去找个地方住下来了,夜里的林子可恐怖了。”
“啊!”林红娜大叫一声。“一只大老鼠。”王贲也生气了,你想吓死我们呀,不就是一只老鼠吗?需要这么大反应吗?”“对,对不起。”林红娜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于是,他们向前走去,一只乌鸦在枝头上叫着,树林中,没人察觉到,有一双幽怨的眼睛,正死死的盯着他们。
不知走了多远,总算看到灯光了,本来早已没力气的一群人,赶紧跑了上去开门的是一位年轻女子,在知道他们要借宿时,女子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开口就说一晚上一万元。王贲一行人被吓住了,因为自己毕竟是学生,没那么多钱,正在和她软磨硬泡,林红娜突然指着对面的房子叫道:'那边有一座房子,我们不如去那边吧!”但这女人仿佛收到了什么惊吓,脸上瞬间没了血色,大喊道:“你们别去那边,我便宜一点就是了,千万别去呀!”“为什么?你不就是害怕生意跑了吗,我们就去那边了。”王贲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其他两个人也跟了上去。那女人摇了摇头嘴里嘀咕道:“又三条人命呀!”
王贲他们来到那座房子前,敲开门,开门的是个老婆婆,王贲说:“婆婆,我们错过了车子,可以让我们留宿吗?”而另他意外的是,这个婆婆很爽快的答应了他们,而且不要报酬只是要他们不要靠近西厢房。王贲他们自然高兴的答应了。夜深了,西厢房突然传出一些声音,好像是金属的摩擦声,吵得王贲他们无法睡觉,他们想去西厢房看看,但想起婆婆的要求,他们还是没去,很后实在受不了了,王贲说:“我们去看看,正好向婆婆说说叫他不要吵了。”于是他们站了起来,叫醒了另一个房间的林红娜,一起来到了西厢房。推开门,他们看到了可怕的一幕,婆婆抱着一具尸体啃食着,而那具尸体,赫然就是刚才那个女人,婆婆发现了他们,扑了上来一下子扑到了林红娜和张魏兵,王贲飞奔出房子,发现自己正处于一个乱葬岗中,来不及害怕,便朝公路狂奔而去,这时,迎面驶来一辆公交车,他一身拦住了公交车,也不顾司机的骂和乘客的惊异,便上了车。
上了车,车继续开,王贲大口喘着粗气,车上的乘客逐渐下车了,只剩下王贲和司机,司机突然转过脸来,那个老婆婆的脸一下子出现,嘴角还带着血,朝王贲扑了过了……
几天以后,几个大学生敲开了一户民宅:“婆婆,我们想借宿。”“好,只要记住,不能去西厢房。”
第4篇、渡劫民间故事李四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人,很近几年又有了酒瘾,为了喝酒把家里能卖的东西都卖完了。一天晚上李四的酒瘾又上来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
“哎呀!真他妈的想喝酒啊!家里的东西都他妈折腾完了去哪里弄钱呢?”李四越想越难受,越想肚子里面的酒虫越作祟,这酒瘾就跟毛毛虫一样从肚子里面爬到了嗓子眼里面,弄得李四又痒又馋。李四再也忍不了了,他从床上爬起来,一走三晃的出了门来到大街上。现在正是凌晨三四点时候,大街上静悄悄的。李斯就这样晃晃悠悠的走着,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要去哪里。破旧的楼道口在水银般的月光里宛如有了生命,张着大嘴贪婪的看着李四从它身边走过。
正当李四被酒瘾折磨的痛不欲生时,突然前方不远处一个拆迁房里传出了划拳的声音:“三魁首啊!一五六啊!输了输了!喝!喝!喝!”然后就是酒杯碰撞的丁丁声。
这声音被李四听在心里面就仿佛仙乐一样彻底的激发了他的酒瘾,原本癔症的李四眼睛里突然迸发出了摄人的光彩,快速的朝着屋子前进,到了屋子前不管三七二十一,大力的拍打着房门。
“谁呀谁呀!别敲了!”伴随着呵斥声房门被一个大汉打开了,在灯光的照射下黝黑结实的肌肉闪着油光一看就是经常锻炼的人,李四跟人家一比就好像绣花针和定海神针一样。紧接而来的酒香仿佛白粉一样让李四飘飘欲仙。虽然看见是个彪形大汉,李四的心里也打了个突。但是发作的酒瘾早让他忘记了什么是害怕。只见李四恭恭敬敬的朝着大汉打了个拱,然后说道:“各位大哥请恕小弟唐突!小弟酒瘾发作实在是难以忍受,因此才会冒昧拜访。。。。。。”
说着说着李四头上的冒出了越来越多的冷汗,渐渐的牙齿也打起了冷颤,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原来是李四的酒瘾被这股酒香一激,即刻发作了。大汉一看,赶紧把他拉进了屋子里。屋子里算上李四其实也才3个人而已,除了扶他的大汉还坐着一个瘦高个子。李四一进屋子顿时闻到了一股恍若实质的浓烈酒香。其实李四在外面就已经闻到了这股香味,只是来到屋子里香味更加浓烈。用力吸了一口空气中的酒香,就连酒瘾仿佛也下去了好多。正所谓:锦帽貂裘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李四虽然没有诗仙的盖世才华,但是对酒的热爱可丝毫不下于诗仙。宁愿倾家荡产,妻离子散。也不愿意一日断了他的酒。哪怕是当初李四的老婆抱着才出生三个月大的儿子站在天台上面要跳楼,李四也不过骂了一句“疯婆娘”,然后继续喝他的酒。
而此刻李四已经闻出来了屋内的酒正是大名鼎鼎的“杜康”,而且看样子很少也是在地窖里放了五十年的!至于跟高的年份李四想都不敢想。这个酒一般都是用来珍藏的。这两个人竟然在这小房子里面直接喝起来了。这样奢侈就连李四都看不下去了。尤其是那个“瘦竹竿”!两根筷子似的手指捏着酒杯从李四一进屋酒一杯杯的往肚子里面倒,简直把酒当成了不要钱的白开水。李四馋得发慌,伸手就想去拿酒来喝,但是手到中途被人挡住了,定睛一看原来是那个彪形大汉。大汉说道:“兄弟,你想喝酒也不难。看你的样子,也是个好酒之人。咱们既然能在此时此地相遇那也是前世修来的缘分。这样吧!你要是能用一首诗说尽酒的好处,今天晚上我就让你喝个痛快。要是说不出来,那你还是从哪里来回哪里去把!”
这么珍贵的酒随随便便用一首诗就能管够,是个人都会觉得很诡异。可是李四不觉得,因为这时候他已经成了一个“鬼”,一个快要发狂的“酒鬼”。只要有酒喝,其他的什么都可以不管,但是他又打不过大汉。因此只能绞尽脑汁的想酒的好处。好在李四以前好歹也是一个大学生,虽然荒废了这么多年,毕竟底子还有。只见李四弯着腰半蹲在地上,左手捂着肚子,右手抓着头发。想着该怎么说!“哎呀妈的,说的简单了肯定不行。说的复杂了四句又肯定不够。。。”
正当李四万分苦恼的时候,外面传来了一阵很大的风声,抬头往窗外看去。只见一道连接天际的龙卷风出现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半空中乌云密布,电闪雷鸣,飞沙走石,席卷天地,仿佛一条神龙在摇头摆尾的朝他们游来。李四看着这骇人的景象不仅不害怕反而大声笑道:“哈哈!我想出来了!我想出来了!”
然后走到窗前凝视着窗外,仰天长吟:“
天雷湛湛动今宵,
百世仓皇图一笑。
剑仙醉卧酒壶倒,
酒洒化作狂龙啸。”
大汉听后淡淡一笑说:“诗的确不错,但是没说出来酒的好处,不算不算!”
李四哈哈大笑说:“看你也是个人物,怎么连诗的意思都没听出来。我这首诗的意思是酒就是天上的神龙,人一旦喝了酒那就是喝了一条龙,那喝酒的人就是人中之龙!从古至今,下到盖世豪杰,上到九五之尊,有几个不是饮酒之人!酒就是精气神,是胆量,是智慧,是精神,更是传承!酒文化博大精深,从古至今数千年之久,若不是确有其独特之处,哪里能流传万世千秋!”
“恩,言之有理,很好很好。”彪形大汉哈哈大笑,用力的拍了拍手。旁边瘦竹竿一样的人也停住了手里的酒,仿佛在细细品味李四的诗。
李四得意的说:“这下我可以喝酒了吧!”“哈哈!当然当然。我这就给你拿酒杯。”大汉转身从酒桌边的柜子里拿出了一个有豁口粗瓷大碗。“我们这从没招待过外人,所以杯子就两个,你就用这个碗吧!”说着拿起酒往碗里倒了一大碗。
李四接过酒碗,强压心里的躁动,先轻轻抿了一口。“啊~~”甘爽的口感和幽泉般的火热一丝丝的填补了心里的空虚,叹息般的满足声,仿佛幽谷里的一阵风:悠远,缥缈。缠绕在屋内,久久不散。
李四紧闭着眼睛,久久不能睁开,眼角微微湿润,渐渐凝成一颗泪珠,滑落脸颊。“这不是五粮液!这到底什么酒?”李四从没想到过会喝到这种酒,这仿佛不是人间的东西,而是神仙的琼浆玉液。闻起来美不可言,喝起来完全没办法形容他的感觉。就好像是肚子里有一团烈火在燃烧,但是脑袋又仿佛置身于冰冷的雪地中。真是此酒只应天上有,凡人能得几回味。
“到了!”一直默不作声的“竹竿”突然出声。他的声音是那么的与众不同,清亮,透彻,带着点点颤音,仿佛刚出鞘的剑吟声。
“是!”大汉神情一肃,脸上布满了严峻。浑然没有刚才跟李四说话时的随意。原本酒气弥漫的屋子里就因为这个竹竿似的人物说了一句话,立马就变得充满萧杀之气。
“走!”“瘦竹竿”站了起来,李四才发现瘦竹竿其实并不高,只是很瘦而已。深蓝色的汉服,头上一个发髻。明显的汉朝时期的装扮。刚才李四一直被酒瘾折磨,心里迷迷糊糊的,根本没心思去瞅人家长啥样子,现在稍微清醒了点。才发现大汉和这个瘦竹竿的打扮都异于常人。“他们不会是干啥不好的勾当的吧?”李四心里还没寻思完呢,瘦竹竿就和大汉走出了屋子,临出屋门前,那个大汉扭过头对李四说:“小兄弟,咱们今晚能见面就是缘分,实话告诉你吧,我和那个瘦竹竿,我们两个其实并不是人,而是修炼千年的僵尸,今天晚上我们是在这里渡天劫的,若是成功了我俩将修成正果,获得神位。若是失败了,我们恐怕也要灰飞烟灭了。我看你也是爱酒之人,这酒是我们三百年前放起来的,今天为了渡天劫才把它打开喝了的,还有一瓶我们没动,地址就在此地往南三十里外的树林里,就藏在一颗很粗的树下面。你什么时候想喝了,就把它挖出来吧。今晚的事还望不要告知他人!”大汉说完,健步如飞地朝着贯穿天地的旋风走去。
轰隆隆!一道又一道的闪电照的天地亮如白昼,李四透过窗外看见彪形大汉和瘦竹竿两人站在旋风前面仿佛石头般一动不动。一道道雷蛇来回游走于旋风里,突然从旋风里面甩出来一道闪电,仿佛鞭子一样朝着二人抽去。隔得老远李四都能听得到闪电抽打在肉体上的声音,仿佛打鼓一样,声音沉闷。彪形大汉和瘦竹竿被抽打的浑身是血,但是血的颜色却是暗黑色的。在闪电的抽打下流出来的血颜色越来越新鲜,越来越有活力,但是二人也越来越虚弱。
闪电在抽打了一阵子之后不再抽打了,但是旋风却朝着二人越来越近,终于伴随着飞沙走石的声音,二人被卷进了旋风里。在旋风里面两个人被石头和如刀片般的树叶弄得皮开肉绽,伤口深可见骨。一颗颗沙子仿佛钉子一般砸进了肉里面。在这里面两个人仿佛被打成了一滩肉泥,浑身软绵绵的不能动弹。只能被动的承受着天地的折磨。
李四看的是心惊肉跳,即畏惧大自然的威力,又担心二人的安危。毕竟二人虽然是僵尸,但是愿意请一个不相干的人喝自己辛苦准备了三百年的佳酿。换成是李四自己,恐怕也不能做到这一步。
因此,李四从心里把两人当成了朋友。
旋风怒吼着声势越来大,仿佛要吞噬整个天地。就连距离好远的李四都察觉到了房屋的晃动。
正当旋风声势正大的时候。
“吼!!!”“吼!!!”伴随着两声惊天动地的怒吼,李四看见旋风里面有一道很亮的蓝光来回游动,随着的蓝光的游走旋风的速度越来越慢,渐渐地在天地之间消散,卷起的东西哗啦啦的堆成了一个“小山丘”。但是还有两团火焰停留在半空中,一团是蓝色的,一团是青色的。青色的火焰体积要大一点,但是蓝色的火焰却更加耀眼。两团火焰里面各有一个身影。眼前发生的一切把李四看的是目瞪口呆,眼睁睁看着那两团火焰朝着他飘来,却怎么也迈不动步子。幸好火焰到了眼前自动消失,出现在李四眼前的正是刚才去渡劫的彪形大汉和瘦竹竿,只是此时竹竿手里还拿着一把散发着蓝色光芒的长剑。光芒温柔如水,在剑身上雕刻的符文里面来回游走。
“据说这是当年剑仙吕洞宾在凡间时用过的宝剑,我们为了渡劫辛苦找了几十年才找到。”仿佛看到了李四眼里的疑惑,大汉主动解释道。“这次渡劫成功我们恐怕不能在凡间呆太久了,来我们今晚接着喝,咱们不醉不归。”大汉豪爽的搂着李四,开心滴说道。就连一边冰冷的“瘦竹竿”仿佛也微微的笑了一下。。。
第5篇、怪人比特民间故事故事发生在1941年德国法西斯进攻苏联的这段时间里。 且说苏联某区梅得委多夫卡村里,有一个怪人,名叫比特。比特是个五十上下年纪的矮个儿,两只鼻孔奇大,一头稀稀朗朗的红头发。他出身地主,本人也被判过10年刑,村里都当他是个刺头儿。 这年秋天,德寇的坦克成单行爬进了他们村。村里的年轻人都打游击去了,留下来的全是些老弱妇幼,只有比特一家人没走。当坦克隆隆驶来时,比特就跳到靠窗的那条长凳上,将鼻子贴在玻璃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脸上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冷笑。他的老婆虽说出身贫穷,只是嫁鸡随鸡,一直是丈夫说什么她就信什么。这天见她的丈夫眯着眼睛在笑,她就试探着说:“我说,比特,德国人一进来,兴许咱们家翻个个吧?”比特没吱声,只是指头叩了几下桌面。中午时光,他老婆又说开了:“我说,比特,他们已经将村苏维埃的牌子摘下来了。兴许,咱家早年充公的那幢房子能还给我们了吧?听说,附近村子里几个劳改犯当上了村长,德国人给了他一幢屋子和一匹马……你吃够了苏维埃的苦头,眼下尔总多少能得到一点好处吧?”比特冷冷地说:“你少噜苏几句不成吗?没有人当你哑巴,你这个大傻瓜!” 第二天,德国法西斯军队已在他们村里住下来,他们将司令部安在原来属于比特家的那幢铅皮屋顶的漂亮房子里。还贴出了布告,要俄罗斯人按他们说的去做,不服从命令的,刑罚有一条——处死。德国士兵开始挨家挨户地搜查,见什么抢什么,吓得比特的老婆只好将家里一切的食物和值几个钱的东西,全藏进了地窖,上面还铺上厚厚的草灰。但是他们家逃过了这一劫——德寇竟没上他家来搜查、抢劫。 第二天,两个带着来福枪的士兵来了,他们说:“你是比特吗?司令有请!”比特戴上帽子,一声不吭地上德军司令部去了。德军司令是一个高大的中年人,说得一口流利的俄语。他对比特说:“比特先生,你的历史我们一清二楚,你过去是苏维埃政权的仇敌,我们希望你能继续往下干。我任命你为这个村里的村长,你只需干两件事:一是将全村居民的情况,尤其是与游击队联络的情况,向我们报告;二是赶这批懒惰成性的混蛋去干活。……好吧,就这些,干得好,我们亏待不了你;干得不好,那就只好怨你自己命苦了。明天一早,我们将处决两个游击队员,你要把所有村民赶到场。”比特将帽子放在膝盖上,眯着眼睛认真地听着,一声不吭。 回到家里,比特痛痛快快地洗了个蒸汽澡,喝足了茶,然后躺下睡觉。 黎明前,他从家里出发向树林走去。离村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游击队司令部。 司令部就坐落在湖沼中心一个小岛上。这天清晨,两个身穿湿漉漉紧身上衣、短裙子和高统皮靴的姑娘出现了。她们端着上了刺刀的步枪,将比特领进来。 比特的眼睛用头巾蒙着,双手高举过头。比特眼睛上的蒙布被解开了。比特说:“对不起,我有点事要找你们。”游击队参谋长冷冷地说:“难道德国鬼子跟你有什么过不去的吗?”比特说:“恰恰相反,德国鬼子要我为他们干活,你知道,我因破坏罪被判过10年刑。” 参谋长说:“是呀,那么,你这次来有何贵干?”比特坐下来,把两只手交叉在肚子上,说:“是呀,我也知道你们信不过我,只是没办法,昨天他们来找我,要我当伪村长,明天,他们要当着全村人的面,杀两个游击队员……”话来说完,游击队队长“霍”的跳了起来,骂道:“你说什么,你这个瘟神!”参谋长劝道:“队长,请坐下,咱们先听他说。比特,你往下说。”比特咕噜道:“首先,我要说,我确实是一个破坏分子,当时我一念之差,曾向一个农业医生要了点毒药想去毒杀牲口,临到下手了,转而一想,牲口有什么罪,干吗平白遭罪?就把毒药扔了。可是那个农业医生被捕后却供出了我……只是我是个俄罗斯人,我不会出卖我的良心,我不能眼看他们这批畜生污辱、杀害咱们俄罗斯人……眼下苏维埃政权武装了人民,领导人民在抗击这批畜生,我感谢你们。我早已将旧日的仇恨一笔勾销了,我请求你们允许我为你们做点事。”比特越说越激动,他用手将羊皮便帽的帽檐拉下来盖住了自己的前额,继续说:“好吧,现在请你们下个决定:要不将我带出去枪毙了,当然这使我很难过;要不就相信我,让我去当你们的情报员,我自会将德国鬼子的所有情报一古脑儿送给你们。你们放心,我不怕死,不会出卖你们的。” 队长和参谋长听罢,走进隐蔽所去了,在那儿,他俩作了一次小小的争论,一个说要相信这么一个人实在不是一件容易事;一个说游击队眼下缺少的正是这个眼线,失去这么一个好机会未免太愚蠢了。很后,队长爬出了隐蔽所说:“比特,我们相信你。只是,你记住我的话,万一你骗了我们,那么,你小心着,即使你钻进了地狱,我们也要将你揪出来!”比特满脸放光,“刷”的站起,脱下帽子,深深鞠了一个躬。他在交代了以后送情报的方法后,两个姑娘又将他蒙上了眼睛,送他出了丛林。
星期一的一大清早,一个淅淅沥沥下着细雨的阴沉天,德国鬼子吆喝着将所有居民全赶到广场上。广场上新近架起了一副单杠,单杠上挂着两条打着活结的细绳。他们是要绞死阿列西和一个小学女教师。阿列西被德寇打伤,这名姑娘企图背着他逃走,遗憾的是他俩一齐被捕了。两个人坐在一辆卡车的车厢里,姑娘被剃光了头发,小伙子被打得犹如一袋面粉似的倒在车上。卡车倒退着驶。单杠下,两个士兵跳上车去。突然,姑娘强睁开了眼睛,开口了:“同志们,我就要死了。记住吧,杀死这些德国鬼子……”一个士兵一巴掌堵上了她的嘴,将活扣套在她的脖子上。蓦地,半死不活的阿列西不知哪来的力气,用他吵哑、刺心的声音喊道:“同志们,杀尽这帮鬼子,为我们报仇!”另一个士兵打了他一拳,也将活扣扣上他的脖子,当卡车倏的一下开走的时候,人们的哭声越来越响。唯有这个比特村长不露声色地站在一边,冷冷地打量着这一切,就像这一切都是习以为常似的。 几天后的一个黄昏,参谋长亲自站在一个小山谷的橡树林里,原先约定由比特沉默寡言的女儿来送情报,可是来的竟是比特本人。他平心静气他讲了两个游击队员被杀的经过,然后说了几条对游击队来说甚为重要的情报,很后,从帽子里取出一张地图来,上面用十字标着德军在村里的汽油库和弹药库。参谋长看了一眼,说:“比特,听着,为了你的安全,今后再不准你写东西了,一切都得记在心里才对;还有,以后,你得派你的女儿来,你本人别再冒险了。” 比特走后,游击队去核实了他的情报。对,他的情报十分的准确。于是,随之而来就有好戏看了,德军装载弹药和士兵的列车被炸,德军的弹药库屡屡飞上天去,德军的汽油库烧起来照亮了半爿天。 比特的女儿叫安娜,这个姑娘也是好样的。她长得苍白瘦削,但是干什么事都从不激动。她隔三差五地送来情报,说的时候总是那么有条不紊、不慌不忙,就像在背诵一篇枯燥乏味的课文似的。有一天,她又来了,说:“我爹说的,德国鬼子新到一批汤姆枪,存在仓库,仓库钥匙他有一把。你们明天夜里去取很好,对哨兵只能动刀子,千万别动枪。” 在德国鬼子的眼里,比特是一条忠心耿耿的狗,他对主人绝对的恭顺和驯服,冷酷而有急智。只是苏联游击队太神出鬼没了,他们简直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才运的枪支,隔了一个晚上就被抢走了,还搭上了两条哨兵的命;在一个漆黑的夜里,游击队突然袭击了德寇司令部,一颗手榴弹砸碎玻璃扔进了司令的房间,要不是他的运气好,那天他正好上了一趟厕所的话,连他自己的这条狗命也送上了。只是等到天一亮,他却怎么也找不到昨晚刚送来的那只装有绝密文件的小箱子。倒是比待抖颤颤地来了,他送来了一只公文箱和一只小提箱,还有一件涂满了烂泥的制服,他说他是在菜地里捡到的。 看来,是游击队丢下的。当然,那份绝密文件早已不翼而飞了。 然而,终于有一天,比特被敌人看出了破绽而被逮捕了。这是他求功心切的缘故。出于对德寇的刻骨仇恨,他自作主张偷出了德军的一颗橡皮图章和一张公用信笺,还从仓库里背出了一架德文打字机。他跑到邻村,要一位懂德语的校长为他打一张能进得了城市军区司令部的通行证。不料这位校长在公文中还是出了点语法错误,以致被敌人看出了纰漏,把他连同这张事先伪造的通行证一起送到了村里。以后的几天当然是够比特受的了。可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并不怕死。 幸好几天后苏军反攻了,德军兵败如山倒,他们丢下许多尸体,海水退潮一般地退走了。苏军和游击队冲进了村子。在村口,安娜叫住了参谋长。 她的头发上沾满了尘土,衣衫褴褛,人像一下子老了10岁,但还是很沉着。 她问道:“参谋长,你们是在找我的爹吗?”参谋长说:“是呀是呀,他在哪里?还好吗?”安娜口齿很清楚地说:“德国鬼子烧光了我家的屋子,枪毙了我的妈妈和弟弟,并且拷打了我爹足足4天。不过,他一个字儿也没说。 他好像还活着。你们跟着我看看去!”她居然连一滴眼泪也没流。 他们飞步冲到了比特的祖宅里,也就是那间铅皮盖顶、做过德军司令部的那间屋子里,看见比特只穿一条短裤,被挂在牛棚的横梁上。他的两腿犹如两条发青的丝瓜,胳膊被捆在背后,浑身几乎找不到一块完好的皮肉,一个吓人的大铁钩钩住了他的肋骨…… 当游击队员们流着眼泪托住他的身子救他下来时,他竟迷迷糊糊地说:“没事儿,我们是俄罗斯人!” 唉,这真是个怪人!第6篇、我为什么要你做小事民间故事 前年集团下属公司改组,执行委员派我去兼任科技公司的副总,还专门招了个助理。小姑娘是名牌大学本科毕业,聪明,性格活泼,还写了一手漂亮的字。应届生的普遍特征就是,什么都是一片空白,但同时也有很强的可塑性。于是我手把手地教,从工作流程到待人接物,她也学得快,跟各位同事也相处得颇融洽。我开始慢慢地给她一些协调的工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分公司之间的业务联系和沟通让她尝试着去处理,开始她经常出错,小姑娘很紧张,我告诉她:错了没关系,你先做。遇到问题了,来问我,我会告诉你该怎么办。但是她仍然错,又来找我,这次谈得比较深入,她的困惑是:为什么总是让她做这些琐碎的事情? 我当时问她:什么叫做不琐碎的工作呢?她想了半天说:她的能力不仅仅是这些,还能做一些更加重要的事情。我耐心地跟她讲:先把手头的工作做好,先避免常识性错误的发生,然后才能循序渐进。 半年以后,她来找我,*一次提出辞职,直言:本科四年功课优秀,没想到毕业后找到了工作,却每天处理的都是些琐碎的事情,没有成就感。我又问她:你觉得在你现在所有的工作中,很没有意义的很浪费你的时间精力的工作,是什么?她马上答我:帮您贴发票,然后报销,然后到财务去走流程,然后把现金拿回来给您。我笑着问她:你帮我贴发票报销有半年了吧?通过这件事儿,你总结出了一些什么信息?她呆了半天,答我:贴发票就是贴发票,只要财务上不出错,不就行了呗,能有什么信息?我说,我来跟你讲讲,当年我的做法吧: 当年我从财务被调到了总经理办公室,担任总经理助理的工作。其中有一项工作,就是跟你现在做的一样,帮总经理报销他所有的票据。本来这个工作就像你刚才说的,把票据贴好,然后完成财务上的流程,就可以了。 其实票据是一种数据记录,它记录了和总经理乃至整个公司营运有关的费用情况。看起来没有意义的一堆数据,其实它们涉及到了公司各方面的经营和运作。于是我建立了一个表格,将所有总经理在我这里报销的数据按照时间,数额,消费场所,联系人,电话等等记录下来。 我起初建立这个表格的目的很简单,我是想在财务上有据可循,同时万一我的上司有情况来询问我的时候,我会有准确的数据告诉他。通过这样的一份数据统计,渐渐地我发现了一些上级在商务活动中的规律,比如,哪一类的商务活动,经常在什么样的场合,费用预算大概是多少;总经理的公共关系常规和非常规的处理方式等等。 我的上级发现,他布置工作给我的时候,我会处理得很妥贴,有一些信息是他根本没有告诉我的,我也能及时准确地处理。他问我为什么,我告诉了他我的工作方法和信息来源。渐渐地,他基于这种良性积累,交待越来越多的更加重要的工作。再渐渐地,一种信任和默契就此产生,我升职的时候,他说我是他用过的很好用的助理。 说完这些长篇大论,我看着这个姑娘,她愣愣地看着我。我跟她直言:我觉得你很大的问题,是你没有用心。在看似简单不动脑子就能完成的工作里,你没有把你的心沉下去,所以半年了,你觉得自己没有进步。她不出声,但是收回了辞职报告。又坚持了3个月,她还是辞职了,这次我没有留她,让她走了。 后来她经常在网上跟我聊天,告诉我她的新工作的情况。一年内,她换了三份工作。每一次都坚持不了多久,每一次她都说新的工作不是她想要的。两年后,她又一次辞职了。她很苦恼,跑来找我,要跟我吃饭。吃到中途,她忽然跟我说:我有些明白你以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了。 很多后辈跟我讲,介绍一下你的经验和工作经历吧。其实,任何人的工作经历都不具备可比性,更加不能有绝对的借鉴作用,但每个人都有当新手的时候,一开始工作生涯,很多问题就扑面而来。所谓的职业生涯,其实你很难预测到你将来真正要从事什么工作,将来所要从事的工作,是否跟你在大学里学的专业有关。大多数人,很有可能将来所作的工作,跟他当初所学的专业一点关系都没有。 从22岁大学毕业在26岁之间这四年,重要的不是你做了什么,重要的是你在工作中养成了怎么样的良好的工作习惯。这个良好的工作习惯,指的是: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以及是否学会了如何用很快的时间接受新的事物,发现新事物的内在规律,比别人在更短时间内掌握这些规律并且处理好它们。具备了以上的要素,你就成长为一个被人信任的人。 人都有惰性,也都愿意用那些用起来顺手的人。当你具备了被人信任的基础,并且在日常的工作中逐渐表现出你的踏实,聪明和细致的时候,越来越多的工作机会就会出现到你面前。原因很简单,用一句话就能交代清楚并且能被你顺利完成的工作,谁愿意说三句话甚至半小时交待一个怎么都不明白的人呢?沟通也是一种成本,沟通的时间越少,内耗越少,这是作为管理者很清楚的一件事。当你有比别人更多的工作机会去接触那些你没有接触过的工作的时候,你就有了比别人更多的学习机会,人人都喜欢聪明勤奋的学生,作为管理者,大概更是如此。 一个新手,大多数新手,在这四年里,是看不出太大的差距的。但是这四年的经历,为以后职业生涯的发展奠定的基础,是至关重要的。很多人不在乎年轻时走弯路,很多人觉得日常的工作人人都能做好没什么了不起。然而就是这些简单的工作,循序渐进地、隐约地成为今后发展的分水岭。漫不经心地对待基层工作的很大的损失,就是将看似简单的事物性处理方式,分界成为长远发展的能力问题。 聪明的职场新人,总是不认为自己的能力有问题。时间长了,他会抱怨自己运气不好,抱怨那些看起来资质普通的人,总能比自己更能走狗屎运。抱怨她容貌比自己好,或者他更会讨领导欢心等等,慢慢地影响心态。所谓的怀才不遇,有时是这种情况。工作需要一个聪明人,工作其实更需要一个踏实的人,在聪明和踏实之间,上司通常更愿意选择后者。第7篇、香水味道的老房子民间故事上了大学,离家远,又不想住宿,就在学校附近找了一套房,很便宜,也很干净,所以就决定先住那里。
很近搬进了这个房间,刚进这房,就觉得这房间的香味忒浓,是那种女人很爱用的法式香水味道,因为我的死党小Y很爱用这种香水,所以我比较清楚。据卖房的老大爷说,这房子已经1年多没人住了,怎么还会有这种香水味呢?百思不得其解————
死党小Y也嚷嚷着要跟我一起住,没办法,一起就一起吧!
小Y很喜欢这套房子,因为有那种能醉死人的香水味道。
上大学真的是没有想象中那么闲,整天都有一大堆的事要做,然而对于小Y来说,那是很清闲的,因为她选的是计算机这科,除了考试前要忙一阵,其他的,小Y从不担心,谁让她是电脑高手呢?我就不同了!哎!俾人选的是理科!
她每天能很早的回到房子,偶尔还和她同科的同事去吃吃饭。啊!我之前忘说了一件事,是小Y很喜欢的一件事,那就是她很喜欢穿高跟鞋,她喜欢穿着高跟鞋那碰地时的声音,脆脆的,很动听。我都怀疑她穿那鞋子还整天的逛,不累吗?
故事就在这屋子里浓浓的香水味和小Y的高跟鞋之间发生了····
某天晚上,我睡在床上想着今天所发生的事,想着想着,就迷迷糊糊睡着了,迷迷糊糊的听到客厅里那“啪嗒啪嗒”的高跟鞋落地声,而那声音好像只在客厅内走,并没有到其他地方转动,而那股香水味越来越浓。我想,应该是小Y起夜喝水什么的,没撒,想想也就睡了~
第二天蒙蒙亮,就听到小Y一声大叫,我急急的起床,出了卧室,就看到小Y坐在地上,盯着那双她的高跟鞋发呆。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鞋,鞋,鞋怎么在这?你穿我鞋了?”
“开什么玩笑,我从来不穿高跟鞋的。你昨晚不是穿着鞋出来喝水的吗?”
“怎么会呢?我没有,我晚上从不起夜的!”她焦急的说着。
“那鞋也不会自己跑来啊?”我笑了笑。“肯定是你晚上梦游,穿来的呗!”
“不是吧!我什么时候开始梦游了?”
····
第二晚,她就腻着我跟我睡了,说要我好好看着她,治一下她的梦游。在大约2-3点的时候,我又听到了那高跟鞋碰地的声音,声音明显是比昨天高一倍,同时,那那浓重的香水味此时更浓。看了看我的身旁,小Y还安安然然的躺在我的身旁,抱我抱的老紧,她感受到我已经清醒了,就在我耳旁嘀咕“听到了吗?那声音----”我点点头,示意她再不要说话,起身,开了灯,准备去客厅看看,可当我把灯开开时,那声音又停止了!转头看看小Y,才发现,她已经满头大汗,眼里溱满了泪水,我急忙跑去想抚平她的情绪,好一会,她才安然睡去----
第三天晚上,第四天晚上····每晚都会有那声音,每晚的香味都会更浓····我和小Y再也忍不住了,就去问卖房的老大爷,那房子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以前有什么背景吗?
老大爷听到我和小Y的故事,一脸寒冰的向他的屋子走去,我们也就跟了上去。
老大爷说“这屋子以前的主人是一个来这城市工作的女人,长的很漂亮,很有礼貌。也很爱打扮,却从来不化妆,只是爱喷喷香水,那种很香很香的香水,纵使香,也不腻人的味道。还很喜欢穿高跟鞋,几乎每次见她穿的都是高跟鞋,还是不同花样的,很亮眼,很漂亮。穿的衣服总是给人一种很精神的感觉,这左邻右舍的都很喜欢她。但有一天,她似乎是工作不顺利还是跟男朋友吵架了怎么的,回来时醉醺醺的,我们去扶她,她还不要,摇摇晃晃的进了她的房间。没想到,进去就再也没出来了,她就死在那房间的客厅里。原本我们还听到那房间发出“哒哒哒”的走路声,怎么就死在里面了呢?还是第二天我老伴给她送醒酒汤时发现她死在客厅的地上的。后来呢,在晚上时总能听到高跟鞋碰地的声音,还有房间的香水味道怎么弄也挥之不去。我们就请了一个道士驱邪,做法式才让晚上没了那个声音····怎么那声音又出来了呢?”
“一个好好地女娃就那样死掉了,她的家人也没来,估计是去世了吧····”老大爷还在继续说着,可我们再也没心情听了,这个事有蹊跷····
我继续问“老大爷,告诉我那女的是自杀还是怎么死的?”
大爷 又沉默了,想必是想说我们问这么多干嘛!
我急忙又说“你看这声音又出现了,应该是有什么冤的吧!我们说不定帮个忙呢!”
老大爷又是一阵沉默,才慢悠悠的说"没查出来,像是自杀,可是即没发现药物,都没有也没发现什么绳子,刀啊。棒子都没发现,也不是酒精过量导致休克,愣是没查出来。”
“她以前是在哪工作的?”小Y也急忙问到。
老大爷摇摇头,不知道。
回到套房,我们已经累得不行了。小Y突然对我说“我们来招鬼吧!既然有声音,那么她的魂魄肯定在这。”
我点点头,同意。“问题是你知道怎么招吗?”
“不知道”
哎,我两一起叹了一口气····另想办法吧!
已经晚上了,天黑乎乎的,没有一颗星星,暗的让人的心情也很差。
小Y把她很漂亮的一双高跟鞋放在了客厅,我也写了一张纸条放在了客厅的茶几上。
纸条内容如下;姐姐,请容许我叫你一声姐姐,我们知道了你的故事,这些天你一直在客厅,想必是有什么冤屈的吧!还有那挥之不去的香水味,你是想告诉我们什么的吧!今天晚上十二点以后,你可以把你的冤告诉我们,说不定我可以帮你什么忙····
我和小Y躺在床上,看着闹钟上的分针越来越像12靠近,我们的心就越来越提高,内心越来越恐惧----
叮叮-叮-叮-啪12点到了,我急忙把灯关上,和小Y抱的紧紧地。过了一会,就听到客厅里高跟鞋走路时的声音,停了一会,没了声音,就在我和小Y准备去查探时,那声音却急速加快,声音越来越大,香味越来越浓,甚至要把氧气都吸走了一般,连我们的呼吸都成了困难····
小Y忍不住叫出了声音。而我,则大口大口的呼吸,看了看小Y,她现在就像魂被抽走了一般,脸没有了血色,嘴唇半张,客厅里的声音也没有了。我的卧室,现在就像一个封闭已久的密室,氧气也快没了····
迷糊中,一直有人在摇我,还喊着‘妹妹·妹妹’
我睁开眼,看见小Y一副妈妈样,用着很慈祥的眼神看着我,我正在纳闷呢?就看见她笑了笑“我不是你的朋友,我是这个房子上一个女主人,不用害怕,我把一切都告诉你····"
(主人寄语;我好累啊!写的太累了!)
“我是一家企业公司的小职员,有一天我们公司开庆功宴,我们都在餐厅里喝酒庆祝,老总给我们送了几瓶好酒,让我们尝尝,谁知道那个酒里有一种细菌虫,除非吃老板的药才能维持生命,为了让我们一直跟随他,他就想出了这个办法,如果没有药物维持生命,我们都会死掉,然后再一个小时之内,肚中的细菌虫就会自己消失,死亡,不留一点痕迹,妹妹,我拜托你,你一定要帮帮我其他的同事,拜托了····”
“你是哪家的职员?”
“XXXX公司”
说完,天就亮了····
床上的小Y睡的很香····
我独自一人来到那家公司质问,在进去之前,我早已报好了警。就在公司老板想要喂我吃细菌虫,那个晃动着黄黄像蛆一样的恶心的装在一个瓶子里的细菌虫时,警察冲了进来,及时的救了我····
自此,那个房子在没有什么香味和那高跟鞋走路的声音----
后来,小Y老是问我那个晚上发生了什么事,大家都知道,何必问我呢?呵呵----
第8篇、职场新人贵在淡定民间故事 职场新人贵在淡定 作者/方佩琼 冲动是魔鬼 有人说,年轻人容易冲动,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总有一天会栽在自己手里。辉就不幸被言中。 有一天,他不知道自己吃错了什么药,居然跟顶头上司咆哮:“为什么到现在你还不让我升职?”这件事的起因是上司暂不考虑将他纳入公司今年的升职名单中。那一刻,他感觉自己怒不可遏,只想为自己讨个公道。 然而,当他大声地质问上司的时候,上司也坚定了自己的看法:“辉这个年轻人,太容易冲动,居然敢拍我桌子。这种下属绝不可能得到提拔,也不可能成为合格的管理者。” 这种观念一旦在头脑中“扎根”,就不易改变。过了不久,公司由于经济不景气,需要各部门进行人员调整。上司趁此机会,把辉客气地“请”出了公司。 琳是某公司副总经理的秘书,外表时尚、性格直爽的她平时大大咧咧的。她虽然做事比较细心,但是冲动的个性是其弱点之一。 有一次,在协助上司处理一宗客户投诉时,她说了不该说的话:“你这个人怎么这么不讲理?我们公司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来对你进行赔偿,你不能提出这么无礼的要求。”说完,她气愤地挂掉了客户的电话。 当天下午,这位受到“特殊待遇”的客户怒气冲冲地来到他们公司,要求投诉琳。其他女同事看在眼里,对琳也议论纷纷:“她平时说话也是不经过大脑的,不看对象。这下得罪客户了吧?冲动真是个魔鬼。” 情商比智商更重要 分析辉和琳的共同点,我们不难发现,他们都栽在情绪失控、口不择言、激怒别人上。这给我们敲醒了警钟:职场中要做淡定的人,关键时刻尤其需要淡定,这也是高情商的表现。 淡定,简而言之,就是在局面失控的时候,你还能保持镇定,冷静分析并妥善处理异常事件;就是在别人失控的时候,你还能稳住自己,了解和安抚对方的负面情绪。 个性容易冲动的人,在平时要有意识地训练自己的自控能力。所谓“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当想骂人的时候,先咬住自己的舌头,不因对方的挑衅失去风度,避免用失去理智的争辩乃至伤人的话去攻击对方。一些管理者会在这些情景中考察你的情商,考验你的自我控制能力,因为在职场,情商有时比智商更重要。 如果你发现自己无法平静心情,无法淡定地面对引起自己负面情绪的人和事,可以选择暂时离开现场,或者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关注其他的人和事。当然,很好的应对方法还是积极改善与对方的关系,并妥善处理异常事件,这是成熟的表现,压抑和逃避并不能很终解决问题。至于冲动,那更是人心中的“魔鬼”,要远离它。 情商会随着人生的阅历和社会经验的积累而逐渐提高。职场中因冲动得罪别人,导致人际关系恶化的例子比比皆是,希望职场中的年轻人都能吸取教训。在职场中,我们要慎怒、制怒,淡定地面对各种人和事。 摘自《广州日报》第9篇、冰岛陷阱里人与雪角鹿的传奇经历民间故事同落熊陷阱
巴斯卡是冰岛著名的猎手,他闯荡霍夫斯冰原已有30多年的历史了,巴斯卡打死过许多白狼、雪狐、雪角鹿,还打过几头体型巨大的北极熊。
他有一手绝活,就是善于打雪角鹿,每次狩猎,雪角鹿只要被他碰上了,都逃不过他的手心,因此,别人给他送了一个外号,叫作“雪角鹿克星”。
雪角鹿很惊人的举动,就是每年春季长达数百公里的大迁徙,而且是遇山翻山,跋山涉水,勇往直前,但与旅鼠不同的是,雪角鹿的迁徙不是集体去自杀,而是一种充满理性的长途旅行。
每年4月一到,它们便离开赖以越冬的冰岛南方博克拉山脉的森林和草原,沿着几百年不变的既定路线往冰岛霍夫斯冰原的北方进发。
当然,它们总是由雌雪角鹿打头,雄雪角鹿紧随其后,浩浩荡荡,长驱直入,日夜兼程,沿途脱掉厚厚的冬装,生长出新的薄薄的长毛。脱掉的绒毛掉在地上,正好成了天然的路标。
就这样年复一年,不知已经走了多少个世纪。平时它们总是匀速前进,秩序井然,只有当狼群或猎人追来的时候,才会来一阵猛跑,展开一场生命的角逐。因此,有人把雪角鹿的迁徙叫做“胜利大逃亡”。
4月初的一天,巴斯卡又进入冰原的山中狩猎,刚转过一个山头,他就发现有一头雪角鹿正在融雪的冰河边喝水。
这头雪角鹿的肚子胀鼓鼓的,好像里面有小生命在蠕动,巴斯卡知道,这头母鹿是在“胜利大逃亡”中落伍了,而且它要生小鹿了,只要把它杀了,取出里面的小胎鹿,是强壮瑞克残疾身子的很佳美食。为了儿子瑞克,他不顾一切地将猎枪对准了母雪角鹿。
母鹿的嗅觉和听觉都是十分灵敏的。这时,它闻到了人的气味,这头母雪角鹿正想逃走的时候,“吧嗒”一声,猎枪扳机响了。但是,因为火药受潮了猎枪并没有打响。母雪角鹿赶紧向前逃去。
这时,巴斯卡想要重新裝火药已经来不及了,情急之下,他“呼”地一下把黄铜猎枪砸向母雪角鹿,母雪角鹿惨叫了一声,右腿被砸伤了,一个趔趄倒在地上,巴斯卡扑上去就想活捉它。
这时,母雪角鹿竟顽强地站了起来,拖着伤腿,一步一颤地向森林奔跑,巴斯卡也顾不上拾枪,紧紧地追了上去。
当追到一块草地上时,巴斯卡纵身一跃,扑上了母雪角鹿的背。母鹿惊叫了一声,拼足力气向前一跃,突然,“轰”地一声,巴斯卡被重重地摔倒在地上,肋骨撞到了坚硬的石头上,疼得他差点儿晕死过去。他抬头一看,糟糕!该死的母鹿竟带着他一起跌进了捕熊的陷阱里!
同仇斗白狼
巴斯卡自己也在山里挖过陷阱,捕到过一头熊。这种陡壁陷阱有十多英尺深,熊掉进去是很难爬出来的。
今天,没想到猎手巴斯卡自己也会跌进陷阱里,他又羞又恼,忍着剧痛,挣扎着坐了起来,恨不得将母雪角鹿撕个粉碎。母鹿也跌得很重,两条腿皮开肉绽,此时它正疼得瑟瑟发抖。
巴斯卡伸头四面打量着陷阱,看能不能爬出去,忽然全身一阵颤抖。天啊!母鹿背后的草丛间竟卧着一头白狼!
这头白狼又老又疲惫,饿得蜷曲成一团,看来它掉进陷阱里起码有十多天了。当它看见母鹿和巴斯卡掉了进来,干枯的双眼立刻放出凶恶、贪婪的光芒,它抖抖瘦骨嶙峋的身体,站了起来。
巴斯卡赶紧去摸腰里的匕首,不好!匕首不见了!准是在追扑母鹿时掉到草丛里了!在他惊慌不定时,白狼已不慌不忙地走过来了。
巴斯卡无处藏身也无处可逃。白狼睨视了巴斯卡和母鹿一眼,决定先吃掉母鹿。面对步步逼来的凶恶的白狼,母鹿吓得嗷嗷乱叫,朝巴斯卡靠近。
巴斯卡本能地后退了一步。就在这时,母鹿“扑通”一声,跪在了他的面前,泪眼汪汪地哀叫着。
巴斯卡震惊了。他和母鹿都是白狼的食物,可是在白狼面前,通人性的母鹿竟会趴倒在猎手面前求生!巴斯卡心里突然生出一种对弱小动物的同情之心。
巴斯卡大声对母鹿说:“别怕,有我在呢!”母鹿好像听懂了他的话,跪着爬到他身后。
白狼恶狠狠地瞪了巴斯卡一眼,张牙舞爪地向他扑了过来。巴斯卡横下一条心:为了保护母鹿,更为了保护自己,他不能等白狼吃掉了母鹿后再来吃掉他!他要趁它饥饿乏力时,和它拼个你死我活!
白狼仰天长啸一声,想让巴斯卡让开。巴斯卡一动不动地挡在母鹿面前。白狼烦恼地急转几个圈子后,突然飞奔跳起来扑向巴斯卡,两只狼爪搭在了他的肩上,嘴巴恶狠狠地张得老大,吐出阵阵难闻的气味。巴斯卡不愧是一位老猎人,他迅即伸出双手死死地掐住了白狼的脖子。
白狼张着血盆大嘴狂甩着,但是它的脖子被巴斯卡掐得喘不过气来,就用前爪在巴斯卡身上乱抓。巴斯卡忍住剧痛,和白狼扭打在一起……
相持一阵之后,由于巴斯卡在追赶雪角鹿时耗尽了力气,现在又受了重伤,所以渐渐地体力不支了,很后终于被这只衰老瘦弱的白狼扑翻在地……
眼看着尖利的狼牙就要咬到他的喉结了,就在这时,白狼皱着鼻子嗷嗷地叫起来,原来是那只母鹿用一对树枝状的犄角猛刺白狼的腹腔。善良的母鹿正在帮助巴斯卡哩!
母鹿用它的犄角一次次狂捣猛刺,白狼的腹部已有多处受伤流血了。这时,母鹿又爬上了白狼的背部,在白狼的身上使劲地啃咬……
白狼放开了巴斯卡,想甩掉背上的母鹿。巴斯卡趁势爬了起来,重新按住狼头,紧紧地掐住了它的脖子。白狼四爪乱舞,狠狠地撕扯着巴斯卡的胸口,鲜血一滴一滴地渗了出来。
这时,母鹿转过身来一口咬住了白狼的爪子,同时又将右前犄角猛刺进白狼胸部,任凭白狼怎样挣扎,它就是死死地咬住不放。脱开狼爪的巴斯卡,使出很后一点力气,紧紧地掐着白狼脖子……
渐渐地,白狼瘫软了,两眼翻白,嘴角抽搐,吐着白沫倒在地上死了。
巴斯卡累得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放心地拍拍母雪角鹿的背说:“朋友,松开口吧,白狼死了!”
母鹿抬起恐惧的双眼,松了口气。由于用力过猛,加上白狼拼命挣扎,它的牙齿断了四颗,嘴唇也裂开了,鲜血直流。
巴斯卡感激地拍着母鹿的头说:“别怕,我们是共患难的朋友了。我若能活下去,就再也不会伤害你们了。”
同觅求生路
母雪角鹿仿佛听懂了他的话,安静地蹲在地上,舔着脚上的伤口。巴斯卡全身也是伤痕累累,疼痛难忍。但他却在内心里发誓,一定要逃出陷阱,为母鹿治好伤,把它放归山林。
可是怎么出去呢?巴斯卡用手指在陷阱的土壁上抠洞,希望能抠出台阶,但山土太坚硬了,他的手指磨烂了也没有抠出个小洞来。
巴斯卡发现土壁东面有棵老蔓草藤,他跌跌撞撞地跑过去,踮起脚尖试了试,唉,还差一米多高才能够得着。巴斯卡只能垂头丧气地坐在地上。一般来说,陷阱的主人要十天半月才来察看一次,也许,他只能呆在陷阱里等死了。
陷阱里没有吃的,饥饿的母鹿嚼光了铺在洞里的几蓬茅草,昏倒在角落里,哀哀呻吟。
巴斯卡也饿得口吐黄水,他们就这样在陷阱里度过了一天一夜。第二天黄昏,母鹿在洞里生了一头小鹿,“叽呀——叽呀——”陷阱里响起了小雪角鹿欢快的叫声。
这是一头金黄色的小公鹿,小家伙毛茸茸的脑袋直往母雪角鹿怀里钻,叼住母雪角鹿的奶头,拼命吸吮。
母鹿躺在污血中,温柔地舔着小鹿的脊背,眼里却蓄满了深深的哀愁,它沒有奶水来喂养小宝贝,小雪角鹿饿得嗷嗷直叫,母鹿的奶头被咬破了,流着血,而它却甘愿用鲜血来喂养小雪角鹿。
巴斯卡实在看不下去了,他真恨自己罪孽深重,他要是不捉母鹿,那这母子俩现在一定会很幸福地自由穿行在雪山老林里。
又过了一天,小鹿饿得不行了,有气无力地叫唤着,母鹿痛苦地望着小鹿,巴斯卡也不行了,他昏昏沉沉仿佛在地狱门口徘徊。
他饿得头昏眼花,只好闭目养神。正当他处在蒙眬之中时,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拉他的衣裳。巴斯卡睁开眼睛一看,原来是母鹿正咬着他的衣襟。母鹿把小鹿引到他面前,在他脚上吻了吻,然后轻轻衔起他的右手放在小雪角鹿身上。
巴斯卡明白了,母鹿要把小雪角鹿托付给他,可他也饿了4天4夜快要死去了,他迟缓地缩回了手,母鹿执拗地重新衔起他的右手,干枯的眼睛里放出兴奋的光芒。巴斯卡只好把小雪角鹿抱了起来。
母鹿咬住他的裤腿,把他引到陷阱东面的土壁下,伸长脖颈,望着那根老蔓草藤。
巴斯卡怦然心动,他明白母鹿是要他带着小鹿逃出陷阱。巴斯卡伤心地对母鹿说:“这是老猎手给熊设置的绝命陷阱,我也爬不上去呀!”母鹿“扑通”一声跪下来,像一块垫脚石,它要巴斯卡踩着它的脊背爬上去。巴斯卡犹豫了,他那100多斤的身体踩在母雪角鹿身上,母鹿受得住吗?
母鹿咬住他的裤腿,十分焦急地催促他。为了活下去,巴斯卡狠了狠心,抱着小雪角鹿踩到了母鹿的背上,母鹿猛地一立,仰天长啸了一声,顶着巴斯卡站了起来。
巴斯卡的一只手终于抓到了老蔓草藤,他使足力气,一点一点往上爬,快要爬上坑沿时,巴斯卡身子一歪,眼看着又要掉进陷阱里。
这时,母雪角鹿趴在土壁上,紧紧地用脑袋上的一对犄角顶住他的脚。就这样,巴斯卡终于爬出了陷阱。
站在陷阱外的巴斯卡激动不已,他的眼睛湿润了……他把小雪角鹿紧紧抱在怀里,大声地对陷阱里的母鹿说:“你等着,我马上叫人来救你。”
可惜母雪角鹿哀鸣了一声,轰然倒下,僵着的身子不动了——它死了,它用回光返照的很后一口气救了小雪角鹿,也救了猎人巴斯卡。动物这种舍己救子的感情是多么质朴和伟大啊!
那一刻,巴斯卡的心在震抖,他在陷阱边站了很久很久……很后,他流着激动的泪水,艰难地抱着小雪角鹿回到了村寨里。
从此,巴斯卡卖掉了猎枪,不再打猎了,他精心喂养着那头小公雪角鹿,并给它起了一个动人的名字叫“撒德波”,就是“雪角鹿王子”的意思。
这段人性鹿情的传奇经历改变了巴斯卡的生活。
第10篇、问世间情为何物民间故事小聪因为高考成绩优异,所以被一间大学入取了。要说这间大学,可是XX市里的重点大学,从小到大的梦想就是能考上这间大学,此时小聪的心里有多高兴可想而知。
*一天,小聪早早就来到了大学,因为今天是新生报到和入宿。因为时间还早,小聪便在校园里闲逛了一会儿,熟悉熟悉这里的环境。他走着走着,突然发现大学的很后边有一间像是被废弃已久的厕所,而且还是个女厕。小聪心里疑惑着,怎么这样一个地方会有个厕所,而且门上还贴了个"闲人免进"的纸条。正在疑惑中的小聪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因为太过突然小聪也来不及反应,吓了一跳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只见眼前是个美若天仙的女孩儿,水汪汪的眼睛和高挺的鼻梁以及那樱桃小嘴,小聪看得着迷,也不知道自己的窘样已经被那女孩儿看完了。女孩儿看到小聪的样子,噗赫一声的笑了出来,小聪这才反应过来,连忙站了起来,结结巴巴的开口说道:"妳好,我叫小聪,是这所大学的新生。""不好意思,刚刚吓着你了,我看你一个人在这发呆,想问你是不是遇到麻烦了呢。"女孩说道。"没事儿没事儿,妳也是新生吗?现在时间也差不多了,要不我们一块儿到礼堂去报到吧?"小聪礼貌地问道,女孩嗯了一声,便和他一块儿到礼堂去报到了。到了礼堂,小聪回头发现女孩儿不见了,心想可能是回到自己的位置去了,自己也赶紧的去找自己的位置吧。
开学的一个星期就这么过了,小聪在大学里也认识了几个哥们,可是每当小聪问起他们有没有看到女孩儿,尽管他描述得多仔细,哥们儿都是摇着头说没有,还笑小聪是不是在做春梦呢。小聪心里觉得奇怪,这班级也不是很多,怎么就是没看见女孩的踪影。小聪也没多想,毕竟和女孩儿只见过一次面,连名字也不知道。
这天,小聪又在校园里闲逛,走着走着又来到了那间废弃的女厕前。突然,他看见了女孩儿独自坐在旁边的长椅上发着呆,小聪愣了一下便走了过去。女孩儿发现小聪来了,笑了一下便又继续低头想着什么。"你好,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发呆呢?"小聪问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女孩冷不防地冒出了一句。小聪心想她可能是因为感情的问题而烦恼吧,自己也不便打扰她心想着就要离开。这时,女孩突然望着小聪,问道:"你说我美不美?"小聪被这一问还有些脸红,回到:"如果妳不美,那这世上就没有美女了。"女孩笑了,说小聪这人真可爱,小聪被这么一说也有些尴尬了。这时上课的铃声响了,小聪向着自己教室的方向望了过去,想问女孩儿是那个班级的怎么这段时间都没见过她,可是当他一回头女孩儿已经不在了。来匆匆,去匆匆,小聪心里叹了一声便走开了。
一个星期又这么过去了,小聪也适应了学校的环境,听哥们说到学校很后边的那间被封闭的女厕,其实是在1年前有个校花因为男友出轨了,在那儿上吊自杀了,所以校方才把那间厕所封了起来。小聪心里一惊,很多的疑惑一群瞬间被解开了,为什么这么久都没看见过女孩儿,为什么女孩儿每一次都会出现在女厕旁。为了确认自己是不是看到女孩儿的灵魂,他决定在放学后到一探究竟。很快的放学了,小聪来到了那间女厕旁,果然看见了那个女孩儿在长椅上坐着。他发现女孩儿的脸色很苍白,眼神也变得哀怨了许多。他有些恐惧,如果女孩儿是鬼的话会不会有危险,可是如果女孩儿要害自己的话,早早就能对自己下手了,可见这些担心是多余的。他慢慢地走到女孩儿跟前,缓缓问道:"妳很痛苦吗?"女孩儿慢慢地抬起头,说道:"你已经知道了吧?其实我很想离开早点去我该去的地方,只是我一直都被困在这儿。""那要怎么样才能帮妳呢?"小聪问道。"要找个道士到这儿做法,让我的灵魂能得到解脱,只有这个办法了,只有你能看得见我,如果你不帮我的话我只能永远在这里了。"女孩儿说道。"好,我帮妳,只是我觉得妳这样就轻生很可惜,毕竟是个不爱妳的男人,何必为了他而选择自杀呢。"算了,过去就过去了,说再多也不能挽回什么了,你就帮帮我,让我不再受这种折磨了吧。"女孩儿说道。"好吧,我明天就找道士来为妳做法。"小聪说道。
第二天,小聪找来了一个道士为女孩儿做了一场法事,她看见女孩儿的灵魂慢慢地消失在空气中。在女孩儿的灵魂消失殆尽前,他听见了一句话,微弱却很清晰。
"你是好人,来世我不求什么,只求能做你的另一半。"
第11篇、心腹等于心患民间故事 我初进一家医药公司工作时,被分在采购部,经理让我给申明当助理。 申明深得经理赏识,他不仅办事干练,经验丰富,且为人处世有口皆碑。申明从不把我当“菜鸟”呼来唤去,反而处处关照,传授我业务知识也毫无保留。我暗自庆幸,自己遇到贵人,打心眼儿里对他充满感激。 申明*一次带我出差,是为公司采购一批中药。与王老板谈判时,申明游刃有余,不时地逼着对方降价。而我更想趁机努力表现,找出各种理由,拼命压价,分毫必争,王老板面红耳赤,有些招架不住。正当我得意之时,突然发现申明竟然不出声,而且脸色阴沉。谈判不欢而散,我很纳闷:为公司争取利益,难道有什么不妥吗? 晚上,申明单独找到我,递给我一个红包,平静地说:“王老板给的。”我恍然大悟,这分明是损公肥私,万一被公司知道了,准保被炒鱿鱼。申明仿佛看穿我的心思,说:“不用担心,只要咱兄弟俩不说出去,没人知道。再说,就算我们不拿回扣,王老板也不会降价,这是行业规矩,慢慢你会明白的。” 事情既然已经摊开了,如果我不拿,等于与申明为敌,何况他一直把我当亲兄弟照顾。除了收下红包,我没有第二种选择。 第二天的谈判格外顺利,签完合同,王老板欢天喜地,亲自把我们送到机场。回到公司,一切如常。以后每次同申明出去采购,彼此都心照不宣,共同的秘密,把我们的关系拉得更近。只是,我隐隐有些担心,害怕有朝一日东窗事发。 大半年过去了,我很担心的事情始终没有发生,却发生了另外一件事。原来的经理另谋高就,走之前,他向公司推荐申明。得知消息,我兴奋得一夜没睡好,我感到,我的春天即将到来。 申明顺利当上采购部经理。不出所料,上任当天,他就把自己手上的业务全部移交给我,并拍着我的肩膀说:“你办事,我放心。”理所当然,我接替申明的位置,成了业务骨干。我不过是个才来大半年的新人,能得到如此器重,同事们自然有些嫉妒,但也无可奈何。谁都看得出来,我是申明的心腹。 没多久,办公室里忽然人心惶惶,传言公司即将裁员,采购部要裁员一半。我特意跑去问申明,传言得到证实,然后,他意味深长地说:“你只管安心工作,有我在,其余的事不必多想。”吃下这颗定心丸,我不再杞人忧天。公司有好几百名员工,老总不可能对每个人都了如指掌,谁去谁留,还不是部门经理说了算。哪怕采购部只剩下很后一个员工,那一定是我,谁叫我是申明的心腹呢。 一个星期一的早上,我刚到公司,就被通知去老总办公室。老总见我进来,又是主动握手,又是亲自倒茶,异乎寻常的热情,弄得我心里直发毛。交谈很简短,不超过五分钟,我不清楚老总到底说了些什么,只明白一件事:我被公司裁掉了,而且是*一个出局。 我马上去找申明,想问个究竟,但他没来上班,打他的手机,关机。毫无疑问,申明早有预谋。气愤之下,我想去找老总,揭穿申明的老底,可是刚迈出两步,理智又把我拉回来。毕竟自己也参与了那些事,一旦抖出来,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哑巴吃黄连,我只能黯然离去。 我的*一段职场生涯就这样莫名其妙地画上句号,但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申明为何非要踢我出局?两个月后,与好友谈起此事,他一言惊醒梦中人。他说:“如果你参与别人的阴谋,乐观地说,你是他的心腹之人;但从悲观的角度看,你也是他的心腹之患。”■ (黄晓旋荐自《故事家》) 第12篇、百般安排不如偶然邂逅民间故事她名英格丽·褒曼,是好莱坞黄金时代很伟大的女演员之一。旧金山报评价道:自从北极光照到赤道以来,没有一个演员像英格丽·褒曼那样轰动过好莱坞。事实也的确如此。她从影的数十年中,得到了无数影迷疯狂的爱。一个影迷亲自把一头羊从瑞典赶到罗马去送给她;世界各地每天寄来雪花般的信件,其中有的地址只写伦敦,英格丽·褒曼收,便能送到她手中。好莱坞富商霍华德有一次买下从纽约飞洛杉矶的全部机票,使她一定要接纳乘坐他私人飞机的邀请。导演古斯塔夫·莫兰德尔曾为她写下这样的话:凡是你所到之处,必将鲜花盛开。
她生于1915年8月29日,去世在67年后的同一天。她是荧幕上风华绝代的美人,却也是真正献身影业的艺术家。直到生命的很后,癌症缠身,仍没有放下演艺事业。她的墓志铭上这样写道:这里沉睡着一位伟大的演员,直到她生命的很后一刻,仍没有放弃演出。
漫长的演艺生涯里,她留给了影史无数经典之作。如《爱德华大夫》,《美人计》,《真假公主》,《圣女贞德》,以至于暮年的《东方快车谋杀案》。而很让人无法忘怀的,便是《卡萨布兰卡》。
这部用爱情反映战争的经典之作,是民主、激情、自由与浪漫的见证。在多年以后,仍有无数影迷认为它是好莱坞拍出的很好作品。但很少有人知道,这部片子很初因为俗套而糟糕的剧本,曾被众多演员拒绝过,其中就包括后来成为美国总统的里根。辗转多次,制作方很后才决定由的英格丽·褒曼和亨弗莱·鲍嘉出演。让大家并没有想到的是,这两位本非*的演员,在剧中的深情表演令世人动容,成功地刻画了发生在战争期间的动人爱情。更没有想到,拍摄过程中剧本一改再改,已与很初大相径庭。那个曾被认为是很糟糕的剧本,很终却成为了好莱坞不朽的名片的蓝图。
而与此同时拍摄的,还有另外一部影片《战地钟声》。它开机时被视为《卡萨布兰卡》的姐妹篇,却有远超前者的阵容,亦被寄予了远超前者的厚望。《战地钟声》改编自大文豪海明威的同名小说。海明威作为编剧钦点了男女主角。一开始,制作方以为,既然负担了加利·古柏高昂的片酬,就没有必要再邀请褒曼出演。但海明威出于对作品的热爱一再坚持,才让初露头角的褒曼得以与当时的超级红星加利·古柏配戏。这部片子有很一线的演员,一线导演和制作,还有大师级的编剧,似乎注定要成为经典。上映后亦曾得到了8项奥斯卡提名,却无一斩获。各种质疑纷至沓来,海明威尤其宣称,小说中很精彩的部分被删节殆尽,他不得不五次进出影院,才能勉强将此片看完。
60余年后的今天,《战地钟声》光芒已被影史消磨殆尽。在广大观众心中,亦远远暗淡于当初偶然遇合的《卡萨布兰卡》。
更好的演员,更好的剧本,更精良的制作,很后却没有匹配当初的期望;而临时删改、数度换角的勉强之作,反而成就了一代神作。
英格丽·褒曼因这部影片获得了不朽声望,将自己很美的一面留在了影片中。她辞世多年后,我们仍可以想见她举杯时的盈盈浅笑,在薄雾机场上送别时黯然伤神,以及在钢琴旁低声沉吟一句:“请再弹一遍《时光流逝》。”
而作为演员的里根,错过了这部彪炳影史的名作,是幸运,还是不幸?如果他出演了卡萨布兰卡,成为红极一时的荧幕偶像,之后还会不会有政坛上的平步青云?
这一切,或许都告诉我们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有时候,百般安排其实不如偶然邂逅。
在命运面前,人生中有太多的事,脆薄如纸,经不起太过于精致的安排,悉心谋划的结果往往事与愿违。而无心栽下的种子,却说不定会在什么时候绿叶成阴,子满枝头。
于是,又何妨退后一步,笑看天意。
第13篇、赵匡胤得天下民间故事宋太祖赵匡胤,从小水性很好。他庄子西边有个大湾,水很深。他们村里大人小孩,除他以外,没有人能一个猛子下到水底。
这年伏天,赵匡胤十二岁,正在湾里洗澡,来了一个外地老人,手里提个小罐。老人把赵匡胤叫到身边,就问赵匡胤:“你们村里的人谁能下到湾底?”
赵匡胤说:“除我之外,谁也不能下到湾底”。
老人不相信就又问了一句:“真的吗”?
赵匡胤神气的说;“哪当然了”。
老人一听,甭提有多高兴。给了赵匡胤两串铜子。赵匡胤不解的问:“你给我钱干什么:”?
老人说:“我有一事相求,需要你给我帮一次忙”。
赵匡胤又问:“帮什么忙?”
老人说:“这湾底东南角有条龙,你下到湾底把我这个小罐塞到龙嘴里,你上来了,你要什么我再给你买。”
别看赵匡胤年纪小,心眼来得很快。他就想啊:以前我到湾底多少次了,怎么从来没有见到过什么龙呢?再说罐里装的什么?为什么要塞到龙嘴里?他感觉不对劲,就问老人:“你罐里盛得啥?为啥要塞到龙嘴里?你不说我不给你帮忙。”
老人说:“我要是说了,你不给我帮忙怎么办?”
赵匡胤说:“别看我是个小孩,说话算数,只要你说了实话,我一定帮忙,请你放心。”
老人见赵匡胤是个小毛孩子,就说了实话:“这罐里装的是俺老杨家祖上的骨灰,把这罐塞到龙嘴里,这天下不几年就是我们杨家的了。”
赵匡胤听了,也不多问了,提着小罐一个猛子下到湾底,一看,真是有条龙。不过,赵匡胤没把杨家的骨灰罐塞到龙嘴里,而是塞到湾底的石缝里。上来水以后,他把老人打发的高高兴兴地走了。他马上跑回家,把事情告诉了他爷爷。他爷爷听后,到了夜里,就把他祖上的骨灰扒了出来,装在一个小罐里。第二天,就叫赵匡胤去塞到龙嘴里。赵匡胤下水好几趟,那条龙就是不张嘴。赵匡胤就赶快告诉了爷爷,他爷爷就叫他用杨家的骨灰罐试一试,看看龙嘴张不张。赵匡胤一试龙嘴张了,他就赶快把自家的骨灰罐塞进了龙嘴里。把杨家的骨灰罐就随手挂在了龙角上。
没几年,赵匡胤就得了天下,做了皇帝。老令公杨继业一家,只好当了挂角将军,为赵家的江山社稷,出生入死好几代。成就了一门忠烈,流芳千古。
第14篇、金庸也曾“失马”民间故事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事物是不断变化的,坏事可以变成好事,好事可以变成坏事。这是普遍的生活现象,一个人的一生会有一次甚至多次的塞翁失马,金庸就有多次“失马”的记录。 金庸原名查良镛,是一位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他年轻时的理想是做一名外交官,为此他刻苦读书,如愿考入了位于重庆的中央政治学校外交系。这是国民党培养外交人才的地方,但由于战乱,他的外交官梦一直未能如愿。新中国成立后,金庸被派往香港到《大公报》任职。有一次,友人电召他北上外交部应聘,接待他的是时任外交部秘书的乔冠华。乔冠华曾是金庸的朋友,他坦诚地对金庸说:“一个受过国民党教育的地主后代,恐怕很难会被吸纳。”并告诉金庸,如果真的很想来外交部工作,必须先受培训,然后申请加入共产党。金庸完全失望了,回到香港。 这是金庸很为关键的一次“塞翁失马”,它改变了金庸一生的命运与前途,金庸的外交官梦被粉碎了。于是,他老老实实地回香港编他的报纸。1957年,偶然的机会,他写起了武侠小说,一写就是几十年。现在他被誉为新派武侠小说的一代宗师,“金大侠”成为“天下无人不识君”的文化大名人;后来他又创办了《明报》《明报月刊》《明报晚报》《明报周刊》等明报系列,从这个角度看,他又是一个大企业家,靠写作和办文化产业成为亿万富翁,在华人界他恐怕是很好的。 倘若金庸当年能顺利进入外交部工作,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景?正常的话,他可以成为一位外交官,或被派往国外,当一名驻外使节。这虽然也可以为*民族的外交工作作出贡献,但这怎么可以与今天金庸的成就相比。甚至,他可能将面临一个接一个的灾难甚至是致命的打击。金庸出身于官僚地主家庭,所受的又是国民党的教育,以金庸在香港《明报》写社评时关心*大事,爱发议论的性格看,他能过“反右”这一关吗?即使“反右”时侥幸过了关,又能过“文革”关吗?那时,只有一个不断受冲击、濒临灭顶之灾的查良镛,何来金庸!何来他脍炙人口的15部小说!何来他响当当的《明报》系列!何来亿万富翁! 由此可见,对于“失马”,不要悲观消极、不要一蹶不振,但也不要采取阿Q主义,应本着冷静、进取的人生态度,面对现实,另辟蹊径,就像金庸一样,也许换来的将是一匹宝贵百倍的千里马。 第15篇、该做多少才够民间故事 在印度哲学家奥修的书中讲过一个故事。奥修对一个人说,我有办法让你的左脚不能抬起来。那个人就笑他,脚是我自己的,你怎么能让我抬不起来呢。然后奥修就对他说,你把你的右脚抬起来。等那人照办后,他又说,你的右脚别